HPLC液相色谱仪对物质定性原理及测试准确性说明
一、关于定性几种方式:在高效液相色谱分析过程中,对定性分析方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1)利用检测器的选择性进行定性将经色谱柱分离后的样品引入的几种不同检测器,根据它们不同的检测性能,视其出峰情况可以初步判别出未知化合物的具体类别。
(2)反相色谱中的“a、C”指数定性在以硅胶为固定相的反相色谱中,待测组分保留值与流动相组成关系式中的系数能够反映待测组分的结构特征,因此可用于待测组分的辅助定性。我们可以采用双柱并联(尤其时长短双柱150*4.6和250*4.6)进行定性。
反相色谱中有机调节剂的浓度c与待测组分的分配比之间满足对数线性关系,可表示为:
ln k = a+Cc(10.8)
式中,a、C分别为与流动相性质、固定相性质有关的常数。
基于式(10.8),卢佩章等列出了460种化合物在C18柱上不同条件下的a、C指数,并提出可不同柱系统、不同冲洗剂浓度组成时,a、C指数之间的换算方法。在相同的色谱条件下,如果样品中某一组分的a、C指数与某已知标样相同,即可认定两者为同一种化合物。
此外,待测组分的分配比k作为一种结构型物性参量,其对数值与同系物碳数n之间存在良好的线性关系。
ln k = a+bm(10.9)
式中,a、b为常数。对于包含同系物组分的样品,如果已知部分同系物在色谱图中的位置,此时,可以根据碳数规律来推测其他同系物组分。
(3)、保留时间对照法
外标对照法
即在相同的色谱条件下,分别进样品溶液与高纯度的单一组分对照品溶液,这里推荐先进样品溶液,确定系统适应性没有问题了再进对照品溶液,对比两组分的保留时间,一般保留时间相对差异在5%以内,同时误差在0.1min以内的认定为同一个物质,但仍遵守“同一组分保留时间肯定一样,但保留时间一样不一定是同一组分,保留时间不一样的肯定不是同一组分”的原则。
标准加入法
即在相同的色谱条件下,将高纯度的对照品加入样品溶液中再上机检测,与相同浓度未加对照品的样品溶液比较,峰高或峰面积应呈等比例增加的,可认定为是同一物质。此法比较适用于组分比较复杂,邻近有干扰组分峰时。
上述方法尽量使用柱效高或长柱,峰高尽量小一些,甚至可以小到定量限浓度,一些在高响应下是单个峰的,在低响应时可能是两个峰,所以一定要注意峰形,只要峰形与对照品不一致**要怀疑不是同一个物质。再严谨一点,还可以改变流动相组成、色谱柱、柱温等,样品中的组分峰应与对照品的组分峰有相同的变化。
(4)、破坏法
将物质进行化学破坏,可以是酸、碱降解,也可以是衍生后再进行检测,看组分峰的变化。当然,此方法不适用于组分复杂的样品。